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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协议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协议

一、协议背景与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委托方(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与受托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留学申请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委托方自愿委托受托方提供自费出国留学相关中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留学咨询、院校申请、签证办理等事项。

二、服务内容与范围
受托方根据委托方需求,提供以下服务:

  1. 留学咨询:评估委托方背景,推荐适合的国家、院校及专业。
  2. 申请协助:指导并协助委托方准备申请材料,提交院校申请。
  3. 签证服务:提供签证政策咨询,协助办理签证手续。
  4. 行前指导:提供出国前的住宿、保险、文化适应等建议。
  5. 其他附加服务:如语言培训、文书写作指导等(需另行约定)。

三、委托方义务

  1. 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及申请材料。
  2. 按时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第三方费用(如申请费、签证费)。
  3. 积极配合受托方完成申请流程,及时提供所需文件。
  4. 遵守目标国家及院校的法律法规与入学要求。

四、受托方义务

  1. 提供专业、诚信的留学中介服务,确保信息准确。
  2. 保护委托方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3. 及时向委托方反馈申请进度及结果。
  4. 如因受托方过失导致申请失败,按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费用与支付

  1. 服务费用总额为元,支付方式为
  2. 费用不包括第三方收取的申请费、签证费、学费等。
  3. 若委托方中途取消委托,需按协议约定支付部分费用。

六、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要求退款或赔偿。
2. 若委托方提供虚假信息或未按时支付费用,受托方有权终止服务并追究责任。\n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受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留学申请流程结束。
  2. 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签字): 日期:
受托方(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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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02 20: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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